关于推荐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工作水平,着力解决红色文化研究力量薄弱问题,构建完善的红色文化研究人才培育机制,建优建强红色文化人才队伍,信阳市目前正在征集红色文化研究人才,建立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人才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我市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红色文化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研究大别山精神的专家学者;红色革命历史小说、人物传记、电影、电视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者;各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优秀红色讲解员。

二、基本条件

1. 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专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治学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学术理论功底深厚,学术视野宽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作用强,在红色文化研究、大别山精神研究或相关学科研究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影响力。

3)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以个人署名或者作为单位组织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以上;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党报党刊上发表过相关文章1篇以上。

4)担任过党史部门的领导(含科室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或者从事党史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

5)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从事信阳红色文化或大别山精神相关理论研究工作5年以上,并至少满足(3)中的一项条件。

6)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需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心参与红色文化研究、指导、评审、检查等工作,能够出席相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

2. 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业务骨干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治学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在职在岗的单位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发展潜力。
3)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参加过或正在参与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项;在市级以上期刊、学术会议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业务文章。

4)从事红色文化或大别山精神理论研究、教学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

5)各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人员(讲解员)需参加过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参加过市级以上重大宣讲任务,或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红色讲解员荣誉。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对(3)不作要求。
6)具备大学学历。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工作职能

1. 围绕将信阳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红色文化传承区,深入研究信阳红色文化,扩大大别山精神在全国的影响力。

2. 参与全市红色文化学术业务交流研讨、发展论坛、考察交流等活动。

3. 参与信阳红色文化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课题论文的调研和编撰,并参与对相关规划、政策实施情况或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4. 参与信阳市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新改扩建及陈布展等相关活动的评审。

5. 参与信阳市各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评审或认定。

6. 完成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咨询研究和论证等任务。

四、认定程序

1. 各县区、各高校、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 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负责资格初审对初步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兼顾专业特长、能力水平、工作需要等方面确定人选名单。

3. 名单确定后,“信阳宣传”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委宣传部发文公布具体人选名单,颁发“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专家”或“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业务骨干”证书,纳入人才库。

4. 对人才条件差距不大的工作人员,将纳入梯队培养名单,条件符合后可申请递补,完成相关评审程序后入选人才名单。

市委宣传部将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聘任期间受法纪政纪党纪追究,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义务职责以及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予以解聘;及时增补取得突出成绩,符合条件的人才。原则上每两年公布确定一次。

五、材料报送

1.推荐无名额限制,申报人请于1225日前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人才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3),《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人才推荐信息汇总表》所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综合办公楼515

3. 申请人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ynlxcb@163.com

人:雷峻

联系电话:6687608

  

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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