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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院2024年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引导本科生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增强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学院特制定《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启动2024年度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须是我院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2.项目申报人学习勤奋,学风端正,科学工作态度严谨,能够直接从事所申请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

3.能够邀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研究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可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规划自由选题,也可参考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有关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本人的学习兴趣、研究专长、工作经历选题申报。研究内容应从本科生实际能力出发,兼顾可行性、研究性和创新性。

2.申报人应认真填写《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书》,项目课题组成员限2-5人,每生每年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以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进行申报,各教研室对本教研室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项目实施时间为公布项目立项结果之日起至2025年10月。指导教师须与学生共同制订科研训练计划,并向学生布置工作任务。学生一般应至少完成三次研究过程记录或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课题组讨论记录、实验报告等。结项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技发明与制作等。

4.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根据立项申请和学院经费总量,每项给予3000-5000元的经费支持。

5.项目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申报人需在申请书上选择相应的项目申报类别。

6.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书》1份(见附件1),《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6)及相对应的电子版。

7.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8:00。

三、材料报送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签字后由各教研室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