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荥阳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表)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三、招聘形式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形式择优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主要面向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学籍证明,且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 8:00— 2021年4月28日17:30。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3939072431 。
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自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1年4月30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请考生务必按时打印。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5.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5月6日9:00 至2021年5月9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
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6.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格式打印);
(4)毕业证、学位证。
(5)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上交《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
7.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该岗位同比例减少,直至取消。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经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
8.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0252068
市公安局政治处 0371-- 64661929
市信访局办公室 0371-- 64662279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4.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7.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试:报考信息研判中心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合格线为4分35秒。女子800米,合格线为4分20秒,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报考信息研判中心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信访接待中心岗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信访局具体实施。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万玛多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云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西周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张荣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喜昌 市委编办主任
李冠顺 市财政局局长
安 龙 市公安局局长
王宏亮 市信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荣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其他事宜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村干部”合同书、入伍证、退役证、立功证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按照郑州市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因受疫情影响,考生报名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7.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