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欧宝官网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办法
信农政〔2021〕57号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学生资助各项政策,有序组织对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和《河南省高校2019、2020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评价体系》(2021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指标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
1.按有关文件规定,各学院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的学生资助工作;
2.各学院应安排至少有一名学生资助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条件,包括专用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
3.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二)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建设
1.各学院制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每年召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
2.各学院制定出台各类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或细则;
3.组织和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4.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定期对学生资助管理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5.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机制。
(三)学生资助工作保障
1.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确保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日常管理
1.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活动,按学校要求编印、发放、张贴学生资助宣传资料;
2.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学生资助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填报、汇总、维护、共享等工作,做到数据信息准确、报送及时,同时要确保各项涉及学生隐私的数据安全;
3.助学贷款。积极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坚持“应贷尽贷”原则,满足符合贷款条件学生的需求。认真做好贷后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贷款违约率;
4.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各类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学生资助项目,做到规范有序,发放及时、足额,无虚报、冒领、挪用、套取专项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对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科学、规范;
6.咨询与投诉。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来电咨询、投诉的问题;按时办理学校转来的学生资助问题批办件,并做好相关记录;
7.工作经费管理。学校下达的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奖、补资金,要统筹用于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并规范使用,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条 考核指标体系
每年下发的《ob欧宝官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系当年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依据。
第四条 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被评为优秀等级:
(一)无机构和专职人员的;
(二)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三)被学校、省及国家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第五条 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生资助管理考核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考核工作采用学院自评及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计算自评得分,按规定时间报送当年的自评材料;
(二)学校考核。根据各学院自评材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
第六条 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考核优秀的学院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学院责令限期整改。
考核结果重点运用到以下方面:
(一)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实施工作督导的参考依据;
(二) 作为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三)作为安排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有关奖、补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作为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