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团学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秋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6秋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定于第9~10周(10月31日-11月13日)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教学检查结合“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及2016年各学院、教学部业务目标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教师基本教学资料检查

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含实验实训计划)、教案(讲义)、课件、实验实训指导等材料。

(二)实验实训教学开展情况检查

实验实训开出情况(依据实验实训计划,核查实验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核查使用记录);课程实习实训开展情况(核查计划、记录)。

(三)教师、学生上课情况检查

教师上课纪律(上、下课时间及调课、私调教室、补课)情况;教师对学生上课(含上实验实训课)考勤及记载情况;学生上课纪律(到课、迟到、早退、旷课情况)。

(四)院(部)级督导情况和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院(部)级督导组督导情况记录及院(部)落实听课制度情况。教研室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有考勤。

(五)“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教学部“六个一”活动落实情况检查,对本院部教师课堂教学效果问卷调查表调查情况检查。

各学院、教学部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教学工作其他方面的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教学部自查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第11周抽查两个院部)。

2.各学院、教学部要成立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教学部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本部门教学工作状况,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3.各学院、教学部于第11周(11月18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以纸质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4.本次检查将作为各学院、教学部2016年度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审的依据。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