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在新生上第一次体育课时,必须对学生进行体育课内、外安全的全面教育,使学生增强体育锻炼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2.学生上体育课或运动时必须身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准随身携带钥匙、金银饰物等在运动时容易造成伤害的物品。
3.学生利用体育器材锻炼时,必须在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
4.学生上课时必须遵照教师的安排进行活动,不得擅自行事。
5.学生不得私自到河流、水库去游泳,应在经过医务部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到正式开放的游泳场、馆去游泳。
6.学生从事体育活动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结束时同样要做好放松整理活动,以防出现伤害事故。
7.教师要结合当次体育课教学内容进行安全提示,介绍自我保护方法和技术要求,并采取安全保护或措施,不要在不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上体育课或组织课外活动。
8.遇到伤害事故时应及时与校医院联系,不要擅自处理,以免加重伤情,造成不良后果。然后,立即填写“学生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情况反映表,以备案待处。
9.学生如出现伤病情况应如实通知所在系和任课教师,对体育课的学习和课外体育锻炼要按照医嘱酌情进行安排。
10.在上课中凡是没有按照科学方法从事体育锻炼造成伤害事故的教师和学生要上报教务部门听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