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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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学纪律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教师要求

(一)上课必须携带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点名册)。

(二)教师应着合适着装,注重仪表,技能课不得佩戴手表、项链等装饰品。

(三)教师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检查上课环境,保证上课环境安全。

(四)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对非正常未出勤人员进行督促。

(五)上课期间不得会客、抽烟、坐、靠、聚集、闲谈或接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教学现场或脱岗,严禁教师酒后上课。

(六)教师要严格执行考核规定,不得弄虚作假,维护考核公平公正。

(七)教师要亲自核算学生成绩,对学生成绩有疑惑时要联系到学生本人,查明状况,并做好成绩记录,保证成绩准确无误录入教务系统。

(八)每节课必写课后小结,每学期必写成绩分析报告、教学总结,并按要求按时上交教学材料。

二、学生要求

(一)学生按要求着装,技能课课堂不得佩戴装饰品,随身携带坚硬物品。

(二)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三)体育委员积极协助教师管理班级,值日生按要求完成器材的收放。

(四)学生要爱护场地器材,维护上课场地卫生。

(五)理论课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技能课要积极模仿,勤于练习。

三、其他要求

迟到学生从平时成绩中扣除2分/次;旷课、早退学生从平时成绩中扣除5分/次;旷课、早退一学期累计超过本学期总课时1/3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成绩记录为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