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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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全面配合院长做好本学院各项工作,侧重教学与科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运动训练与体育竞赛、场地修缮与对外体育交流等工作,并对对全院完成教学任务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协助院长开展教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体育课程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等工作

三、领导各教研室开展各项体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任务。

四、负责体育学院与学校教学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教学单位有关体育教学工作信息的交流与沟通工作。

五、负责外聘教师的聘用、考核和教学督导,并对外聘教师提出的问题给予适宜处理。

六、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教研室教学研究和业务学习活动。

七、负责指导各教研室制订(修订)和完善各种教学基本文件以及开展各项目常教学工作。

八、负责组织体育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和各教研室开展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年体育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全部性日常和阶段性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各类教学技能竞赛组织方案、优秀教案评选方案等,并做好各项活动总结工作。

十、领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学生课余身体锻炼指导工作。

十一、积极组织开展运动训练以及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流工作,努力为学校争得荣誉。

十二、完成校领导和体育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