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1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3〕34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一)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
(二)2019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三)2021年度河南省新文科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项目,2020年度河南省新农科项目参加本次鉴定(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鉴定要求
(一)省级项目(本科教育类、新文科、新农科)鉴定结项条件、结项方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执行;
(二)省级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鉴定结项条件、结项方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执行;
(三)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要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三、鉴定结项工作安排
(一)鉴定结项方法: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
(二)鉴定结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PPT汇报);
2.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评议,对每个项目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三)鉴定时间安排:鉴定结项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各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材料统一命名格式:姓名+部门名称+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
五、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1.受理时间:2023年10月9日8:00-18:00集中受理。
2.地点:行政楼316室
3.邮箱:fzghc@xyafu.edu.cn
4.联系人:叶兆伟、张兰兰
5.电话:6686859、668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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