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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欧宝官网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ob欧宝官网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信农政〔2017〕36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学生资助各项政策,有序组织对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豫政〔2007〕57号)(2017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指标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

1.按有关文件规定,各学院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的学生资助工作;

2.各学院应安排至少有一名学生资助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条件,包括专用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

3.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二)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建设

1.各学院制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每年召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

2.各学院制定出台各类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或细则;

3.组织和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4.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定期对学生资助管理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5.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机制。

(三)学生资助工作保障

1.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确保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日常管理

1.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活动,按学校要求编印、发放、张贴学生资助宣传资料;

2.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学生资助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填报、汇总、维护、共享等工作,做到数据信息准确、报送及时;

3.助学贷款。积极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满足有贷款需求学生的需要,做到应贷尽贷。认真做好贷后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贷款违约率;

4.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各类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学生资助项目,做到规范有序,发放及时、足额,无虚报、冒领、挪用、套取专项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对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科学、规范;

6.咨询与投诉。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来电咨询、投诉的问题;按时办理学校转来的学生资助问题批办件,并做好相关记录;

7.工作经费管理。学校下达的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奖、补资金,要统筹用于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并规范使用,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条考核指标体系

每年下发的《ob欧宝官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系当年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依据。

第四条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被评为优秀等级:

(一)无机构和专职人员的;

(二)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三)被学校、省及国家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第五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生资助管理考核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考核工作采用学院自评及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计算自评得分,按规定时间报送当年的自评材料;

(二)学校考核。根据各学院自评材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

第六条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考核优秀的学院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学院责令限期整改。

考核结果重点运用到以下方面:

(一)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实施工作督导的参考依据;

(二)作为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三)作为安排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有关奖、补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作为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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