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应征入伍,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5月12日晚,我院在二教209开展了2019年度征兵宣讲会。此次宣讲会由我院就业专员李黄琨老师主讲,各班班长、支书、组织委员、网宣委员以及各班有当兵意向的同学参加。
在宣讲会中,李黄琨老师从兵役登记、入伍优惠政策、入伍条件和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其中关于入伍的优惠政策,会有创业、就业经济补助,而且在专升本、考研等升学考试方面也会有很大的优势。李黄琨老师还讲到了在学校入伍和在家乡入伍区别,并介绍了在学校入伍的便利。在为我们介绍完关于在校入伍的各项事宜之后,李黄琨老师又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并为同学们解答了关于入伍的种种疑问。
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同学们对部队军事、科技素质建设的认识,促进了同学们从成长成才的角度来认识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直接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策: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可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策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校(职)文化程度七年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 ;对入伍高校生,优先安排到合适的岗位。
二、 大学生应征入伍经济补助
1.学费补偿: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应征入伍前就读的学生,服役前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津贴费:义务兵:第一年津贴12000元,第二年132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有特殊补贴。士官:第一年下士5500余元1月,第一年中士6900余元/月,第一年上士8200余元月。
3.退役金:退役后,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余元。回到地方我省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三、大学生应征入伍考学升学优惠政策
1.退役大学生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2.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优先从退伍大学生录取。
3.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毕业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4.加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优先录取。
5.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
6.免试研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8.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在校生在完成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9.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10.定向考录。政法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与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大学生应征入伍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1.市、县两级每年从事业单位招录员额中拿出8%以上指标,定向用于招录从我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2.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笔试加5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再加1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再加2分。
3.国有企业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退役大学生择优录取。
4.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9600元。
5.平桥区在信阳市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省内高校在读学生发放5000元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