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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医工程学院校内外协同实践育人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9-06-24  

牧医工程学院校内外协同实践育人管理办法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提升实践育人质量,结合《牧医工程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制订《牧医工程学院校内外协同实践育人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的,积极探索实践育人规律,优化实践育人内容,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健全实践教学制度,完善实践育人体系,不断提高大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实践育人目标

1、立德树人。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2、增强能力。使学生获得知识、开阔眼界,丰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术技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3、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实践育人内容及量化积分

1.实践分值记录及认定

实践总分无上限,每参加一次活动,经认定后按相应分值累计。实践分值占30%比例计入综合测评总成绩。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后及时在《牧医工程学院实践育人考核登记册》登记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在年度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组织发展、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时,交由学院团总支审核认定,学院团总支出具认定报告。

实践活动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实践基地签章认证或证明材料、参加实践活动照片、实践活动主办方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

2、实践内容

1)德育实践。利用当地德育教育资源,建立校外德育教育基地,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促进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养成。

2)红色实践。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专题讲座等形式,学生自主参与红色教育,体验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3)社会实践。通过暑期社会实践、“班级-村组”实践项目,学生自主或组织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走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和专业体验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社情、民情、国情和专业环境,端正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增强为社会服务、报效国家的自觉性。

4)专业实践。依托第二课堂、专业社团协会、暑期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大赛等,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进行消化和运用,使学生充分掌握课程的基本知识点和基本操作技能。

5体育实践。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赛事,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社团,强健体魄。

(6)美育实践。通过参加校内外琴、棋、书、画、歌、舞、戏曲等活动,培养学生心灵美、行为美,提高学生思想,发展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学生知识,发展学生智力。

7)劳动实践。是以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吃苦耐劳的品质。

8)创新与素质拓展实践。通过参加各类国家级考试、专业资格考试,参加各类校园文化竞赛活动,参加学术报告会、参与科技创新和科技攻关活动、参与各类形式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及读书报告活动等,拓展视野、丰富阅历、锻炼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9军事实践。由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组成。通过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征兵宣讲等让学生接受军事技能,掌握国防知识,培养学生勇敢、拼搏、坚韧不拔的品格,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观念、集体主义观念和纪律意识。

10心理健康实践。通过参加一系列心理健康活动,了解心理健康范畴,掌握基本心理健康调节调适方法,建强心理抗压防线。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践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学院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生思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完善机制、科学管理、抓好落实。同时,学院学生工作组、团总支负责人牵头负责实践育人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基地建设

依托我院获批河南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基地载体作用,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校地、校企实践育人共同受益机制,推进实践育人活动常态化开展。

(三)加强考核管理

制订科学合理的实践育人成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实践育人评优评先机制,从院、基地、企业三个维度进行考核把关,将量化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组织发展、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等重要环节。

(四)促进成果转化

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及时促进项目对接与孵化,总结推广实践育人成果,不断探索实践育人规律,推进实践育人理论研究,为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附件1 牧医工程学院校内外协同实践育人积分标准


 

 

牧医工程学院

2019年6月


附件1 牧医工程学院校内外协同实践育人积分标准

实践项目

实践内容

积分标准

积分要求

德育实践

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②参加文明素质养成活动;③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寝室、文明团队等评选;④参加有关征文、辩论、演讲等比赛;⑤参加德育相关讲座、报告会;⑥文明示范班;⑦诚信考场;⑧其他相关活动。

集体性奖项,每人积1分;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红色实践

①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②参加有关征文、辩论、演讲等比赛;③参加相关讲座、报告会。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以主讲身份开展讲座、报告会的积3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社会实践

①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②“班级-村组”计划;③学习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专业实践

①暑期社会实践(行业调研);②第二课堂实践;③专业技能大赛;④企业参观考察;③参加相关讲座、报告会。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体育实践

①各级运动会及体育赛事(官方、民间);②参加有关征文、辩论、演讲等比赛;③参加相关讲座、报告会。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美育实践

①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琴棋书画等美育相关的活动;②参加校内外美育相关的讲座、征文、演讲比赛等;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劳动实践

①参加公益劳动;②参加志愿服务。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实践

①创新创业或职业规划大赛;②参加有关征文、辩论、演讲等比赛;③参加相关讲座、报告会;④获取专业以外的各类资格证书。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取得专业以外证书2/个;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获取专业以外的各类资格证书不分等级一律积2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心理健康实践

①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②取得心理咨询相关证书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取得专业以外证书2/个;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军事实践

①参加军训;②参加有关征文、辩论、演讲等比赛;③参加相关讲座、报告会;④参军入伍。

每参加一项活动积1分;获军训先进集体或个人积2分;参军入伍积5分;获院、校、省、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不同等级按注明进行加分。

每学期至少积3分,不够3分,取消本学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资格。


注:获院、校地市、省、国家级参与或优秀奖,分别积1、3612分;获院、校、省、国家级三等奖,分别积2、4816分;获院、校、省、国家级二等奖,分别积3612、24分;获院、校、省、国家级一等奖,分别积4816、32分;获院、校、省、国家级特等奖,分别积51020、40分。团队和个人积分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