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旅游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参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朱长明主持。
会上,党总支书记朱长明领学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相关内容,党总支副书记池水婧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依靠顽强奋斗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以团结奋斗创造历史伟业的主要内容,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主要内容。与会同志结合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
会议认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广大党员做好党的各项工作、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员在工作之余、单位之外的律己底线,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乎党的作风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和党的执政根基。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严守党的工作纪律,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正确履职、守土尽责;要发扬斗争精神,做到迎难而上、动真碰硬;要弘扬务实之风,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严守党的生活纪律,立德修身齐家,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在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撰稿/张音音 摄影/秦双飞)
编辑/张音音 审核/池水婧 终审/朱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