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
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提升高等农林院校服务生态文明、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与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1.高度重视高等农林教育发展。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高等农林教育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地位。各级教育、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高等农林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为农林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大力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高等农林院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农林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2.着力办好一批涉农专业。要主动适应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和农业现代化需要,建立以行业、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培植新兴学科专业,用现代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农林专业。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适应农林业创新、国际竞争和交流合作的战略需求,着力开展国家农林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拔尖创新型人才;立足现代农林业发展需要,提升、改造传统农林专业,培养一大批复合应用型人才;面向农林业生产一线以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深化面向基层的农林教育改革,培养数以万计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懂经营、善管理的实用技能型人才。
3.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研究制定专业实践能力标准,加强农林专业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新建一批涉农涉林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行业、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重点建设500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遴选建设一批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扩大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范围,加大资助力度。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4.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着力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依托高水平农林大学,重点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工作,满足教师职业发展需要。以中青年教师和教学团队为重点,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遴选一批具有生产一线实践经验的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支持教师获得校外工作或研究经历,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完善高等农林院校与科研院所、涉农涉林企业合作机制,聘请一批生产、科研、管理一线专家做兼职教师,加大“双师型”教师建设力度。
5.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坚持以国家和区域农林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实现农林业科学前沿重大基础理论和重大技术问题的突破。支持高等农林院校与农科院、林科院等开展战略合作,支持高等农林院校与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多途径建设农科教合作平台,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创新体系,推进农林业人才、学科发展与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跨越式提升。
6.深入推进农林院校科技创新。转变高等农林院校科学研究考核与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产业发展为导向的新机制。围绕农林业科技发展前沿,推动自由探索与服务农林业重大需求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高等农林院校科学研究由注重数量的外延式发展向注重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变。高等农林院校要根据现代农林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新需求,构建知识创造、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转化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紧密结合“三农”实际,加快农林业科技创新。
7.探索建立服务“三农”新模式。高等农林院校要紧密围绕区域创新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际需求,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为契机,转变服务方式,逐步建立面向农村基层的服务基地和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以大学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高等农林教育服务补偿长效机制,实行“推广教授”制度,支持高等农林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主动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农林业技术推广人才知识更新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强农村区域规划、农业经济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为各级政府提供咨询、决策服务。
8.强化涉农专业招生和就业政策支持。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农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涉农专业免费教育。适度增加相关具有推免资格的涉农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高等农林院校开展国家农林教学与科研改革试点。适度增加高等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学生对口升学比例。拓宽高等农林院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支持地方政府提供就业岗位,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优先选调涉农专业毕业生、在“农技推广特岗计划”中要选拔高素质的涉农专业毕业生。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就业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学农、爱农、兴农,长期服务农林业、终身服务农林业。
9.加大高等农林教育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本级财政主管部门在普遍提高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的基础上,科学核定、逐步提高涉农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重大改革、建设项目中加大高等农林教育支持力度。在“985工程”“211工程”“2011计划”“本科教学工程”以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中,加大对高等农林教育的支持力度。
10.统筹高等农林教育发展。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协同研究和解决高等农林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和领导高等农林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确保高等农林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推进部部共建、部省共建高等农林院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农林院校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和产业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教育、科研、推广紧密衔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更好地为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强化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人才支撑。
教育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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