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
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1 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
〔2021〕1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编办《关于做好 2021 年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教师〔2021〕55 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共同制定了《河南省 2021 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河南省 2021 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高度重视“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公开招聘纪律,严把教师招聘质量关,按期完成特岗教师招聘任务。要深入宣传“特岗计划”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显著成效,大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激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教育,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地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