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教育厅文件通知,现将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须在“评审书―参评简况”一栏填写相关链接。没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文档格式,电子稿格式非word文档格式的一律不得上报,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
(三)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4月6日―10日,综合行政办公楼二楼科技处2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要求如下: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
2.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原件由科技处核准后退回。具体上交材料为:论文类需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包含版权页在内的复印件1份装订;研究报告类需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报告主件1份装订;著作类需原件1份。上述纸质材料均需报送单位审核并在申报者姓名处加盖公章。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汇总,然后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