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委宣传部等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信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热心社科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及普及工作,成绩突出,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09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
1. 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突出,其科研成果作为主持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含三等)奖项或市厅级一等奖。
2.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CN刊物、公开发行的报纸及《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理论文章6篇以上(含6篇)。
3. 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 主持并完成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5. 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需提供采纳证明)。
6. 业绩突出,被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本次评选,采用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县区由县区委宣传部会同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荐;各高校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会同组织、人事、科研部门负责推荐;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推荐;市直有关单位由其人事部门负责推荐;市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学会(协会、研究会)意见外,还要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
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社科联共同管理,市社科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社科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2年对市优秀社科专家进行一次考核。
1. 授予“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 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市优秀社科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验后退 回)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由单位签上“属实”字样并加盖公 章)。
4. 《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在信阳网、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7年3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综合办公楼21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