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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17   来源:    

为促进各层次农业教育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根据《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资助项目评选办法》,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决定开展2020年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资助项目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材

由各相关单位组编或单位职工任第一主编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

2.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

各相关单位长期从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优秀教材

1.申报条件

(1)参加评选的教材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侵犯知识产权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内容。

(2)参加评选的教材要切合我国基本国情,运用辩证唯物主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反映本学科教学和科研的最新成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将专业知识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利于学生/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体系科学,材料准确,取舍适当,具有创新性和启发性,激发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符号、量和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3)高职和中职教材要反映产业技术升级,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体现行业发展要求,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要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编写、指导,或编者具有企业实践经验。

(4)农民培训教材要符合高素质农民认知规律和学习特点,通俗易懂。实用技术类教材要与产业结合紧密,突出职业技能培养的特点,具有良好的实用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5)申报教材应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新编或修订出版的省部级及以上各类规划教材[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中的出版日期为准]。

(6)必须使用1个教学周期以上。

2.申报材料

《2017-2019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件1)、《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3)及样书。以上材料及样书均一式两份;附件1、附件2、附件3,附电子版。

(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

1.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

(2)申报者应从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本岗位工作。

(3)所在单位教材出版要求:

高等院校:在评选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写并出版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10种以上,获国家级、省部级奖教材达到2本以上(含2本)。

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及农民培训相关单位:在评选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写并出版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5种以上。

2.申报材料

《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申报表》(附件5),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材料要求真实、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工作业绩部分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三、项目资助

本次评选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为优秀教材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教材3000元/种,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2000元/人。

优秀教材重印时,应该严格按要求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注“××××优秀教材”字样:高等教材标注“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字样。

所有附件可从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网站(http://www.casef.agri.cn)中查阅,附件可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0617日至76日。过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楼212办公室综合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4693200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