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校直各部门: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定于第12-13周(5月17日-5月2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1.各类人员听课情况检查
中层以上领导听课、同行互听、院级督导听课、校级督导听课等。
2.师生意见反馈情况
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等方面的建议及意见。
3.理论教学检查情况
授课进度及其他教学异常情况、影响教学的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
4.实践教学开展情况检查
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专业设计开出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
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开展教学工作其他方面的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项检查。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领导要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学工作状况,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3.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填写附表《ob欧宝官网期中教学检查表》(含统计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共3张表),并于6月1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纸质版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nljpzx@163.com。
4.校直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应将听课情况通过扫描听课二维码的形式及时上传。
联系人:董园飞、徐莉 联系电话:6506182
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表.xls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