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交2018年秋冬学期听课记录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校直各部门:
按照《ob欧宝官网听课制度》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请各综合部门中层正职领导将2018年度秋冬学期听课记录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各学院、教学部听课记录自己存档,院部上交本部门听课情况汇总表),收交时间截止到1月14日。按照学校主要领导要求于本学期第二十周将公布各单位领导干部听课完成情况。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1月8日
附:
ob欧宝官网听课制度(试行)
信农教[2015]23号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教学、关心和支持教学是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职责。深入教学现场听课,是了解教学信息、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了保持ob欧宝手机官网领导干部优良的作风,进一步建设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根据ob欧宝手机官网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和听课范围
1、听课人员包括学校的党政领导及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等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全体专任教师。
2、听课范围是ob欧宝手机官网每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普通本、专科生的课程。
二、听课组织
1、教务处负责设计《ob欧宝官网听课记录表》,供听课、评课专用。
2、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均采取随堂进行的方式,并按听课、评课的要求填写评价意见或建议。
三、听课基本要求
1、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下同),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2、教务处正、副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其它教学部门管理人员每学期不少于3次。
3、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4、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教学单位书记、学生工作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教研室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5、听课制度要与各相关单位的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结合起来,通过听课交流和推广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听课信息反馈与处理
1、领导干部听课时,应认真进行记录;填写由教务处统一设置的《ob欧宝官网听课记录表》(可下载,详见附件),并将听课表每学期末及时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
2、听课过程中,对教学基本设施、教室及实验室卫生、供水供电、灯光照明等影响教学活动情况及时收集,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听课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适时召开教学质量工作会,推广好的经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涉及其它部门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每月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听课本反馈的信息以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汇总信息分类上报有关校领导,并反馈给各院(部)作为改进教学和考核教师工作质量的依据。
五、实施与解释
1、本制度从2016年春夏学期起开始施行。
2、本制度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