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定于第9-10周(11月2日-11月13日)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教学检查以迎接合格评估为指导,围绕2020年各学院业务目标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1.教师基本教学资料检查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实训)大纲、综合实训大纲、生产实习大纲、毕业实习大纲;
课程考核大纲;教学进度(日历)表;实践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任务书;教案(讲义);课件等材料。
2.实验实训教学开展情况检查
实验实训开出情况(核查实验记录);核查实践教学报告、教学日志或记录。
3.教师上课情况检查
教师上课进度、上课(含上实验实训课)考勤及记载情况。
4.学院督导情况和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各学院督导组督导情况、落实听课制度情况;各学院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研室活动要有记录,有考勤)。
5.“课堂教学效果”开展情况检查
对本院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效果调查。
各学院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教学工作其他方面的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项检查。
2.各学院要以ob欧宝手机官网迎接合格评估为指导,重点加强常规教学管理、教学资料存档规范性的检查。
3.各学院要成立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领导要深入了解本学院教学工作状况,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各学院于第10周(11月13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以纸质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nljpzx@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