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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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2016年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2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我市75个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的应为199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凡硕士、博士学历的人员能报考的职位,年龄没有注明的,均按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放宽。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本公告学历、职称条件中的“以上”含本级;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5日9:00至8月8日17:00。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必须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方可报名(特别提醒: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程序

1、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认真阅读《信阳市2016年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

2、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点击“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6-12333。

3、市直各部门或招考单位要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各招考部门(单位)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资格复审时备查。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应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每科30元,如报考两科共60元)。考生缴费需使用银联卡,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时,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8日9:00至8月20日17: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二)报考须先进行初测(初测主要对报名者专业技能进行测试和本人形象等进行目测)的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体育、音乐、舞蹈、美术教师岗位(见职位表),应初测合格后才能网上报名。

参加初测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6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报名表贴1张),到初测地点初测。

初测报名、测试时间:2016年8月4日9:00至17:00。

初测报名、测试地点:信阳市羊山中学(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西北500米)

联系电话:信阳市教育局,0376-6224003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人员在核减职位公告发布后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对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1、A类岗位免笔试,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但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在6:1以上(含6:1),直接进行面试有困难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出是否进行笔试的意见。如不进行,则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进行,则按B类岗位,即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A类岗位需参加笔试的,在报名结束后5日内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15日9:00至17:00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于2016年8月18日9:00至8月20日17:00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2、B类岗位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科目按专业技术岗位类别确定,其中教师岗位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卫生岗位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其他专业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此次招聘不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人员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1日8:00至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专业知识》(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基本理论》,卫生岗位测试《卫生公共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或《卫生公共知识》成绩)×50%;笔试只考一科的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信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1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6年8月22日17:00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市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招聘的讲解员岗位(见职位表)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其他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招考岗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4、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招聘的讲解员岗位采取工作情景模拟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高校教师岗位采取授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没有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岗位需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可在面试时增加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

面试时,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或相同面试方式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招聘的讲解员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其他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招聘政策请拨打:0376—7676830、7676796

0376—6366730、6366735;

咨询笔试考务方面事项请拨打:0376—6369870;

咨询预征大学生士兵政策和相关事项请拨打:0376-6372055、6372070;

附件1: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件类型=.doc

fa905864822391396a5f0c7aa4a7cee9.doc (26.00 KB)

附件2:信阳市2016年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文件类型=.rar

b8739585525d0f6d0c6496eabf180afe.rar (26.50 KB)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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