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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随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随着学校综合办公楼办公用房调整搬迁工作的结束,314日,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通知,要求校直各部门于322日之前将本部门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按搬迁后的实际使用地点和使用人在资产管理系统作出相应调整。

325日至49日,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部门工作人员花名册及公用房实际分布,对综合办公楼10000余条固定资产逐个核查。经查,各部门固定资产随迁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固定资产实际使用人调整不及时;二是个别部门固定资产存放地点与实际不符。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此次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任务清单。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与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逐个对接指导,落实固定资产随迁调整问题整改,实现固定资产账卡物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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